2008年各类报到证办理指南
上海生源学生(签约上海单位);
1、 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08*****的信息登记号)
2、 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黄色联、身份证去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路口)打印报到证;
3、 交通:校门口对面坐43路至宛平路站,走到马路对面转乘44路坐5站,往回倒走一点。
4、 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上联(蓝色联)给用人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 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
5、 就业办、档案馆值班时间每周二、四8:30-11:00、13:30-16:00;就业办:64322601-605;
上海生源学生(签约外地单位);
1、 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不需要信息登记号)
2、 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黄色联、身份证去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路口)打印报到证;
3、 交通:校门口对面坐43路至宛平路站,走到马路对面转乘44路坐5站,往回倒走一点。
4、 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上联(蓝色联)给用人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
5、 就业办、档案馆值班时间每周二、四8:30-11:00、13:30-16:00;就业办:64322601-605;
外地生源学生进沪(蓝表审批成功)
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08*****的信息登记号)
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及《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简称通知)去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路口)打印报到证;
3、交通:校门口对面坐43路至宛平路站,走到马路对面转乘44路坐5站,往回倒走一点。
4、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通知》和上联(蓝色联)到上师大派出所(奉贤校区学生到奉贤海湾镇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到新华路警署,凭《通知》和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档案馆电话:64322254);
5、就业办、档案馆值班时间每周二、四8:30-11:00、13:30-16:00;就业办:64322601-605;
2008年各类报到证办理指南
外地生源学生(签约外地单位);
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不需要信息登记号)
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黄色联、身份证去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路口)打印报到证;
3、交通:校门口对面坐43路至宛平路站,走到马路对面转乘44路坐5站,往回倒走一点。
4、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上联(蓝色联)到上师大派出所(奉贤校区学生到奉贤海湾镇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到外地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
5、就业办、档案馆值班时间每周二、四8:30-11:00、13:30-16:00;就业办:64322601-605;
外地生源学生(回原籍);
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无四联单)
2、学生凭申请表、身份证去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路口)打印报到证;
3、交通:校门口对面坐43路至宛平路站,走到马路对面转乘44路坐5站,往回倒走一点。
4、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上联(蓝色联)到上师大派出所(奉贤校区学生到奉贤海湾镇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
5、就业办、档案馆值班时间每周二、四8:30-11:00、13:30-16:00;就业办:64322601-605;
注意事项及解约情况处理
1、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必需加盖教育局的章;
2、06年以前含06年毕业的所有学生不能打印到单位的报到证和回原籍报到证;
3、如果学生需要解约,需带好原四联单(有几联收回几联),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学校就业办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选择违约/改派),学生凭以上材料于
2008届毕业生办理居住证流程 (就业网:http://job.shnu.edu.cn )
1、学生必须递交四联单及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就业网可下载),并告知原籍人事局;
2、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及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08*****的信息登记号)
3、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黄色联、身份证、登记表去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路口)打印回原籍报到证及进沪就业通知单;
3、交通:校门口对面坐43路至宛平路站,走到马路对面转乘44路坐5站,往回倒走一点。
4、学生拿回原籍报到证到上师大派出所(奉贤校区学生到奉贤海湾镇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然后将户口迁移证和回原籍报到证上联(蓝色联)一起拿到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的派出所落户,落好以后,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在当地的证明,学生将证明带到上海来(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5、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通知单》;(前面已打印)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于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网上下载,需加盖单位公章);(就业网下载专区也可下载)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为未成年子女申领的需提交其他证明,验原件);
(4)、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5)、在沪居住地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需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需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户口本、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住证明,验原件);
(6)、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7)、聘用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聘用单位注册资金原则上应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6、学生收集好以上材料以后按照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就近方便原则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www.21cnhr.gov.cn)。
7、居住证办好以后,学生凭借居住证材料和回原籍报到证下联(白色联)到档案馆转档,可将档案转到延安西路900号。
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共同制定的沪教委学(1996)30号文《关于开展上海市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凡上海地区用人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应预先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以保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双向选择,使毕业生就业市场处于公平有序的状态,同时用人单位也可以享受由中心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
(一)办理信息登记的作用:
1、办理好需求信息登记证,即取得了招聘、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资格,且具有该年度用人单位唯一的信息登记号。
2、信息登记号是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户籍/居住证申请表”上的必填项目,也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时必须验证的项目。
3、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可享受的服务(附表):
(1)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信息将在第一时间通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传递给本市所有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信息覆盖率高(如有特殊情况请备注说明)。
(2)用人单位可随时更新招聘需求,传递最新招聘动态,信息更新便捷。
(3)用人单位可随时根据需要,通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搜索、查阅符合单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的自荐简历,所有简历均经过高校鉴证,真实有效,信息真实性强。
(4)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可免费得到针对性强的毕业生推荐服务,信息利用率高。
(5)用人单位若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在递交当年需求信息之后,其信息登记号将被延用。
(二)2008年度上海市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办理《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具体办理办法:
1、办理条件:在上海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上海市具有独立自主用人权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均可以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证。
2、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此表可到http://www.firstjob.com.cn 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也可到办理点领取填写)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3)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
(三)凭证有效期限:
《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需要每年凭有关材料办理更换。每一年度登记凭证只限录用当年应届毕业生,录用新一届毕业生须在下一年度重新登记。
(四)收费情况:该项目为免费办理服务项目。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
地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105室)
电话:52399857
注:本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其他办理点可以参考前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全年数据报送工作规范标准”中附件二: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6】48号文〕中附件2、本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办理点。
(六)注意事项:
我中心将根据政策要求,将单位的毕业生需求信息在www.firstjob.com.cn上公开发布,请单位及时登录并修改密码,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本单位信息。